9月28日,校纪委就2020年中秋、国庆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印发通知。
通知指出,各单位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,压实主体责任,紧盯中秋、国庆“双节”关键节点,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,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,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,坚决防止节日期间“四风”问题回潮。
通知要求,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节约粮食、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,严禁不符合厉行节约要求的行为;严格执行学校在疫情防控工作上的有关规定;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;严禁超标准公务接待、公务接待中浪费粮食等违规公款吃喝、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、出入隐蔽场所吃喝、工作日午间饮酒;严禁违规公款购买礼品、消费卡;严禁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;严禁公车私用、私车公养、车辆燃油费虚高、违规借用下属单位或管理服务对象车辆等违规配备和使用公车;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;严禁违反教育部《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》。
通知强调,针对节日期间易发多发问题,校纪委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,对顶风违纪人员,严肃处理,坚决通报曝光,对主体责任、监督责任、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