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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4年教师节实施“烛光救助工程”的通知

日期:2014-08-22作者:admin 浏览量:

各分工会:

在2014年教师节来临之际,市慈善总会继续实施“烛光救助工程”,为我市困难教师提供特别救助。今年市慈善总会计划救助困难教师80名,特困教师60名,共计140名。给予我院困难和特困教师救助名额各5名。为做好救助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救助条件

教师申请救助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:

1.本人或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或长期患慢性病,给家庭带来沉重负担;

2.因不可抗拒的天灾人祸,给家庭造成重大损失者。

二、救助金额

困难教师每人发放救助金1000元,特困教师每人发放救助金2000元。

三、救助程序

1.申请救助的教师须本人填写《2014年困难教师救助金申请表》,提供个人申请、家庭贫困证明(低保证明或下岗证明)及相关大病诊断证明、医疗收费和报销单据等复印件。

2.各分工会要严格按照救助条件,推荐本单位困难教师或特困教师(没有符合救助条件的可不推荐,最近两年已救助过的原则上不再重复救助),于2014年8月28日前报学院工会,由院工会审核、公示后报市慈善总会。

3.市慈善总会研究确定救助人员和救助金额。

附件:2014“烛光救助工程”困难教师救助申请表

(联系人:苏燕;联系电话:15939390236)

院工会

2014年8月21日